陜西神木要求煤礦按照規定時間銷售煤炭
市場消息稱,神木市能源局日前發布的《關于試行煤炭限時銷售制度的通知》要求,從2017年8月10日起,煤礦要按照規定時間銷售煤炭。
《通知》稱,煤炭限時銷售制度是指煤炭生產企業應當合理安排煤炭銷售時間,不得違規延長職工勞動時限。
原則上夏秋季節銷售時間安排為每日8時至22時,冬春季節銷售時間安排為每日9時至23時,其余時間不得安排職工從事銷售活動。年核定生產能力為60噸及以下的煤礦,應當執行煤炭限時銷售制度。
《通知》表示,鼓勵年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噸及以上的煤礦執行限時銷售制度。煤炭生產企業確因履行銷售合同等原因,確需在規定銷售時間之外從事銷售活動的,應向市煤炭運銷管理站提出申請,并適當增加營銷力量,合理安排職工作息時間。




